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是应用于保护物品外表上可见的形状,款式,装饰或外貌等特征。可注册的外观设计包括有纺织品的花样,玩具、钟表、消费电子及家居产品的外观等。外观设计在提交申请前,必须保持秘密和未曾公开。否则,注册可能会被判无效。
突出的外观设计是产品成功与否的主要因素之一,因为它能吸引顾客的注意及购买,从而提高销量及利润。为了避免被其它竞争者抄袭,外观注册是一个成本较低而又最有效的保护方法。已注册的外观设计,如果权益受到侵犯时,产权持有人可采取法律行动,透过法庭禁制令停止该项侵权活动及索取赔偿。外观设计像其它货品一样,可以转让、租用及特许使用等。
在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设计不同角度的照片或绘图,这些照片或绘图必须与申请表一同递交。外观设计申请提交后,外观设计注册处便会作出审查。申请一经接受,便会于宪报刊登,让公众人仕对该项申请作出响应。若该项申请没有受到任何反对,申请人将获发给注册证书。
外观设计的保护是地域性的。若要得到某地域的保障,便须向该地域提出注册申请。因应不同的注册制度,外观设计的保护期约为十至二十五年不等,如英国为二十五年,美国十四年,中国十年(需要定期办理续期手续) 。

常见问题的答案 - 外观设计
何谓注册外观设计?
各种产品的外观设计均可注册,包括电脑、电话、镭射唱片机、纺织品、珠宝和手表。注册外观设计只保护产品的外观,例如电脑显示器的外观。外观设计的注册并不保护外观设计产品的运作方式。产品的运作方式是受到专利法例保护,电脑软件则受版权法例保护。
注册外观设计的拥有人有权阻止其他人制造、输入、使用、出售或出租其外观设计产品。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有效期最长为25年,每五年续期一次。
我的外观设计是否需要在香港注册,才可得到保护?
你必需在香港注册你的外观设计,才可在香港得到保护,以防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香港制造、输入、使用、出售或出租你的外观设计产品。如你打算特许他人在香港制造、输入、使用、出售或出租你的外观设计产品,便须把你的外观设计注册。
即使你已在世界其他地方或在中国内地其他地区申请把外观设计注册,你的外观设计不会自动在香港获得保护。
要算你的外观设计不在香港注册,如你根据原来的外观设计绘图生产的物品,仍可受版权法例保护。在版权法例下的保护期为15年,由该物品初推出市场起计。不过,版权法例所提供的保护是有限制的。如他人独立制作类似的外观设计,这不构成侵犯版权行为,你不能就此采取法律行动。但如外观设计已注册,类似的外观设计即使是独立的创作,也会构成侵犯注册外观设计的行为。把外观设计注册,一般来说,有利你维护本身的权益。
假如我见到有人未经我的许可使用我的外观设计,我应怎样做?
你应谘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保障你的权益。专门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代理人和律师行,可以向你提供意见。
一般来说,注册外观设计的拥有人或专用特许持有人,可就注册外观设计遭侵犯而提出民事诉讼,只要侵犯注册外观设计的行为是在发出外观设计注册证明书后作出的。
怎样申请外观设计注册?
申请时须要:
a. 提交一份填妥的申请表格(外观设计表格第D1号)
b. 提交七份相同的该外观设计的清楚表述,及
c. 缴付提交费和公告费
申请须附同哪些文件:
表述及新颖性陈述的重要性,在于它们显示外观设计和描述声称具有新颖性的外观设计的特色,使公众人士得知该外观设计所保障的范围。外观设计拥有人宜为其本身利益提交清楚的表述,注册才能有效保护其外观设计。
纺织品外观设计的样本: 除表述外,拥有人在申请为纺织物品的平面外观设计注册时,可提交样本。纺织品的样本须符合以下条件:
样本须载于单一个信封或小包内,其长阔均不得超过30厘米,而该等信封或小包连包装的重量不得超过4公斤,以及其贮存不会容易毁消或贮存时不会有危险。
申请提交后的各项处理程序?
在收到申请后不久,便会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其申请的提交日期。
提交日期是本处收到下列文件及费用的日期:
将外观设计注册的一项请求,有关外观设计的适宜作复制的一项表述,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及各项订明费用。
我是否需要委托代理人为我的外观设计在香港办理注册?
你或你的代理人均可在香港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不过,你必须提供一个香港的地址,以便本处送达文件。
我们建议你向专利代理人或专门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律师行征询专业意见。你必须确保你在香港提交的注册申请,不会损害你可能在其他国家提出的申请。
我应在发表我的外观设计或使用该设计制造产品之前,还是之后,申请外观设计的注册?
只有新的外观设计,方可注册。你必需把你的外观设计保密,直至提交注册申请为止。倘若你在提交申请前,使用你的外观设计制造产品、发表或披露该项外观设计,即使你的外观设计获准注册,但注册最终也会失效,且会受到质疑,因为在提交申请当日,你的外观设计已不被视为新的设计。
我可否在同一注册申请内填报多于一项外观设计,并缴付为涉及多于一项外观设计的申请而订定的较低费用?
假如你的外观设计是关乎同一订明类别的物品或同一套件的物品,你可 以在同一注册申请内填报多于一项外观设计。涉及多于一项外观设计的 申请除首项设计外,其余每项外观设计可享有减收费用的优惠。
如我的外观设计物品可以用不同颜色制造,我是否需要提交多于一项外观设计的申请?
假如你的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在于颜色的配搭,你便须把每个颜色配搭当 作一项外观设计,提交注册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提交涉及多于 一项外观设计的申请,以节省费用(见上文)。
我在申请注册时,如何把一项物品分类?
我们采用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表的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洛迦诺》 分类)为我们的外观设计物品分类制度。
你可在外观设计注册处接待处查阅最新版本的《洛迦诺》分类。
何谓新颖性陈述?
你的申请(纺织品外观设计注册申请除外)须载有新颖性陈述,描述外观 设计中你认为具新颖性的特色。你可声称有关物品的形状和构形或式样 和装饰具有新颖性。如属情况适当,新颖性陈述通常可如下表达:“此 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在于此等表述所示物品的形状*/构形*/式样*/装 饰*(或形状*/构形*/式样*/装饰*的组合)特色。
〔*删去不适用者〕
新颖性陈述的中英文本必须书写或印于每份外观设计表述的正面。
我的外观设计如何可获取香港以外地方的保护?
在香港注册的外观设计,只能在香港获得保护。如欲获得香港以外地方 的保护,你便须向你拟寻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逐一提出注册申请。
如你在香港申请外观设计注册后六个月内,再向其他某些国家或地区为 你的外观设计申请注册,便可在那些国家或地区享有优先权。这项优先 权利是由适用于香港的国际公约所赋予。
注册外观设计,手续很简单,祗需做以下手续:
先填妥委托书并签署协议书,然後把该份文件传真到香港办事处852-30658140 或中国区办事处 0769-22026016,我们收到後会有专人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