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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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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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年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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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
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年度检验费50元。
咨询方式:
东莞红盾信息网: http://www.dgaic.gov.cn
广东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
各种登记申请表格、《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东莞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登记注册大厅领取。
咨询电话:0769-22337211
注:本指南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如有变化,由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