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产品范围:
1、《剧毒化学品目录》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二)许可企业范围: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简政强镇权限下放的中心镇、园区辖区内,除经营剧毒化学品的、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外,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可在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直接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所申请经营的品种许可权涉及到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统一由上级许可部门审批发证。
www.zdgj0769.com
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分为以下三种:
1、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
2、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
3、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
仓储经营是利用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场地,专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危险化学品储存、周转业务的经营行为。仓储经营企业自身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作为仓储经营和批发经营企业同时申请,许可证注明所有经营方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
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变更手续,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
办理延期手续时,如经营企业有变更事项,应结合延期一并完成,无需单独办理变更手续。
经营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应在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二)申请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③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④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⑤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⑥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品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www.zdgj0769.com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②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⑤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五、申报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申请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报镇街安全监管分局备案一份,报市安全监管局审核一份),申请单位在申请办理变更业务时,应将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附页)原件交还发证机关:
(一)申请办证:含初次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及其他应当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如: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经营场所的、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材料说明:包括书面申请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A.书面申请书应写明企业基本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书面申请书中详细说明(如:未能按时提交换证申请的原因/未能提供某项材料的原因/其他与原批准材料或法律法规要求不一致应当说明的情况)。书面申请书应有企业签章,并经企业所在地安监分局出具核实意见。
B.《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填写品名及危险货物编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的经营方式,企业签名盖章确认。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材料说明:纸质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B.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收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须带原件核对,任命书收取原件;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指厂内三级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加油站需提供2个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A.主要负责人是指危险化学品单位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一般情况下,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包括厂长、总经理或者董事长等。如由其授权或委托的副职或者其他人担任主要负责人,应提交任命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第六条规定,危险物品经营、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B.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有企业任命书。
C.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经过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D.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材料说明:收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须带原件核对。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材料说明:收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须带原件核对。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www.zdgj0769.com
材料说明:收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须带原件核对。未能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企业,可提供《关于同时办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情况说明》材料,同时申报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取得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领取相应的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书。
本公司为国家商标总局指定合作企业, 可以为全国各地客户代办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公司年审,以及香港公司税务申报,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申请等服务,同时可以为东莞地区的客户代办营业执照,工商注册,代办年审,代理记账等服务。 可联系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详细咨询076922026026,13642875342。QQ:2896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