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11年期间, 地税在相关的节假日期间的报税的调整计划和安排, 供大家参考。
现将2011年各地方税(费)按期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予以调整并通知如下,请各地做好相关工作。
节日 |
放假期间 |
调整后的申报纳税最后期限日期 |
元旦节 |
1月1日至3日 |
1月20日 |
春节 |
2月2日至8日 |
2月24日 |
清明节 |
4月3日至5日 |
4月20日 |
端午节 |
6月4日至6日 |
6月20日 |
中秋节 |
9月10日至12日 |
9月20日 |
国庆节 |
10月1日至7日 |
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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