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办理2007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通知
有关广告经营单位: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的规定,凡在我局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我局已在《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上注明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报送材料的时间是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现已过报送期限,尚有许多单位未报送有关材料。请你单位在2008年5月31日前补报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材料,逾期仍不报送的,我局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提交材料清单
1.《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原件;(可在广东省工商局网站上下载)
2.《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准播证、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等)副本原件、复印件;
4.单位法人登记证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复印件;
5.广告审查员证明(广告法律法规培训证书、法律专业毕业证书、广告法律、法规培训证明等)原件;
6.提供近两个月发布的期刊、报纸(每日发行的只需要近一周出版的)。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