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征得原审批机关的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必须申领许可证。
开展人才中介或者相关业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境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必须与中国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资经营。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应当符合国家中外合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拟设机构所在地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后,颁发许可证,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手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大陆设立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参照前款执行。
经批准获得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属事业单位的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属企业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其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其机构名称应当在申领许可证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