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办事指南
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须先向该管市(县)公安局或分局申请登记,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将填妥之申请登记表,连同像片、略图、名册等送公安局或分局,经核准发给许可证后,须另向该管工商机关申请,领得营业执照后始准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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