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5、生产范围应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六、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拟办企业情况);
资料编号2:《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资料编号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资料编号4: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资料编号5:拟办企业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资料编号6: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资料编号7: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无净化要求的除外),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资料编号8:拟生产的范围(中药饮片应注明炮制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资料编号9:拟生产剂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资料编号10: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资料编号11: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资料编号12:拟办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资料编号13:《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报系统》备份文件。
七、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申请表单独装订,其它装订成册;除图纸外,其余材料使用A4纸打印;所有图表应清晰;申请材料中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中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文字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须签字或签章。
(二)请同时向所在地市局报送一套资料。
(三)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申请人必须先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填报申请事项材料,凭申报成功后取得的预受理号方可到受理大厅办理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