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范围和条件
审批范围:技师及高级技师的报考资格审核、鉴定组织和证书核发。
申报条件:
(一)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考评。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含1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办事流程
1、符合以上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的考生,到具有相应职业的技师或高级技师鉴定级别的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申报;
2、受理申报的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资格审查后汇总考生数据
3、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集体申报。
4、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证件到指定考场参加鉴定。
5、鉴定考评结束后,鉴定所(站)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成绩合格的考生的办证材料;
6、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后,受厅委托按规定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提供材料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学历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相片。
办结时限
收到成绩合格的考生的办证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技师600元/人,高级技师700元/人
以上为所需要的材料和信息, 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