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12项指标:
1、废水排放情况;
2、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情况;
3、废气排放情况;
4、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情况;
5、噪声排放情况;
6、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7、排污费缴纳情况;8、污染物排放申报情况;
9、违法排污情况;
10、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情况;
11、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12、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情况。
而相应的给于相关的企业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以绿牌、黄牌、红牌标识:
(一)环保诚信企业,用绿牌标识。评价标准为上述12项指标全部合格,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没有经查实的、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不得评为环保诚信企业。
(二)环保警示企业,用黄牌标识。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则为环保警示企业:
1、污染物超标排放,但程度不严重:废水或废气主要污染因子超标少于1倍(含1倍),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的控制指标少于1倍(含1倍),或排污单位厂界噪声超标造成扰民问题;
2、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理处置;
3、被责令限期缴纳排污费,但逾期未缴纳;
4、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环保“三同时”制度;
5、发生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6、因环境问题被群众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但没有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三)环保严管企业,用红牌标识。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则为环保严管企业:
1、污染物超标排放,程度严重:废水或废气主要污染因子超标1倍以上,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的控制指标1倍以上;
2、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理处置;
3、虚报、瞒报、拒报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
4、阻挠、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环境监测机构)现场监测;
5、私设暗管、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
6、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
7、被暂扣或吊销排污许可证。
相应的监测机构和处理方法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监测机构按季度向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上报监督性监测报告,并对监测数据负责。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审核监督性监测数据,并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查监测。环境监测机构现场监测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告反馈被监测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第2项、第4项以及第6至第12项信息收集整理,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第1项、第3项、第5项信息收集整理,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相关信息报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初评结果,并将初评结果书面告知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应当自接到书面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逾期视同无异议);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同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被评价单位的反馈情况进行复核后,拟定评价结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等媒体上对拟定评价结果公示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调查、核实公众反映的问题,确定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正式公布,并书面告知被评价单位,同时抄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本公司为国家商标总局指定合作企业, 可以为全国各地客户代办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公司年审,以及香港公司税务申报,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申请等服务,同时可以为东莞地区的客户代办营业执照,工商注册,代办年审,代理记账等服务。 可联系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详细咨询076922026026,13650155746。QQ:499078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