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是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省管企业(23个企业集团)、省直事业单位、全省性社团、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开办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职称必须高级技术职称以上;
(四)科研人员不得少于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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